房产税试点的六个城市是指重庆、上海、宁夏、陕西、厦门、北京。其中重庆、上海这两个房产税试点城市在2011年1月28日就开始了。
根据房地产税试点安排,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,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。

房产税试点的六个城市开始征收了吗?
目前来说,没有明确规定房产税试点的六个城市开始征收。目前只有上海和重庆开始征收房产税,在上海征收的对象是本市居民新购买的、属于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居民,暂定率0.6%;重庆征收对象是独户别墅高档公寓,以及对无工作户口、无投资人员的二套房,税率为0.5%-1.2%。